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喀什中心”)出臺多條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惠民政策,進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需求,減輕房租支付壓力。
推行最高提取額度差異化政策。根據喀什地區各縣(市)當地商品住房租賃市場價格水平,對各縣(市)租住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提取額度制定差異化參照標準。
執行租房提取寬松政策??κ驳貐^繳存人在外地工作,并在工作所在地租住自住住房,除按照現行租房提取規定提供相應資料外,還能夠提供在外地工作證明材料和個人承諾的,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所租住房租金,提取額度參照當地租住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提取額度標準執行。
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使用政策。對撫養2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繳存人,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年租金總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住房公積金最高提取額度限制,切實改善多子女家庭居住條件。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消費剛性需求。新市民、青年人繳存職工可先租后買,即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即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貼息貸款)額度,由按現行規定測算得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該繳存人及其配偶累計租房提取金額合并計算后,最終確定具體可貸額度,切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不敢租房提取的后顧之憂。
加強與房屋租賃主體合作??κ仓行姆e極對接各縣(市)住房租賃管理部門,通過共享房屋租賃信息,在保證租房行為真實、信息準確的基礎上,實現將繳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到住房租賃管理部門的系統功能,方便繳存人合規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租賃住房。
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中心將加大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力度,確保新市民、青年人等繳存職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積金政策紅利。